公 示
一、工程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德清縣中能熱電有限公司高溫高壓技改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 德清縣中能熱電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 德清縣雷甸鎮工業區白云北路183號
項目性質:技改
項目實際投資:12800萬元
環評單位: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
審批部門: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浙環建 [2009]148號
批復建設規模:新建3×90t/h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12MW)抽背式汽輪發電機組,并配套建設相應的汽水管道、煤破碎等輔助生產工程和化水車間等公用工程。關閉和拆除現有的全部鍋爐和機組。
工程實際建設內容:項目新建2×90t/h高溫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12MW)抽背式汽輪發電機組,1臺90t/h預留位置,尚未安裝;原有項目鍋爐和發電機組中有1臺35t/h鍋爐管道已切割,2臺35t/h鍋爐仍在使用尚未拆除,其它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驗收監測單位: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二、環保執行情況
(1)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鍋爐煙氣、碼頭卸煤起塵、煤場斗輪堆取料粉塵等其他粉塵。
粉塵防治措施:石灰石料倉和氫氧化鈣料倉為密閉設置,倉頂各設置有1套脈沖布袋除塵系統,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后返回艙內,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尾氣排放出口高度約為17m。
2座灰庫庫頂分別設置有1套脈沖布袋除塵系統,灰庫頂部布袋除塵系統處理后尾氣排放高度約為24m。
廠區內1條輸煤廊道為密閉設置,內設有1條煤炭皮帶輸送線,設置有2座煤炭破碎樓,均為密閉結構。煤炭破碎系統設置有2臺環錘式破碎機,針對破碎機現場設置各設置有1套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破碎過程中產生的揚塵。
項目設置有一座干煤棚,采用人工噴淋降塵。
鍋爐煙氣脫硫除塵系統:本項目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脫硫除塵采用爐內噴鈣+靜電除塵+爐后半干法脫硫+布袋除塵工藝,2座鍋爐各配備一套脫硫除塵系統。
煙囪:煙氣經脫硫除塵后通過一根高度為100m的煙囪排放。
NOx控制措施:本項目鍋爐爐內燃燒溫度控制在850℃~900℃。在實際項目建設布局中,建設單位預留了脫硝場地。
(2)廢水
本項目產生廢水主要為化學廢水、鍋爐排污水、輸煤系統及道路沖洗廢水、取水泵房反沖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
雨水:廠區已實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經收集后通過埋設的管道廠區東側排入運河,排放口前段設置有閥門。
化學廢水:化學廢水經pH值中和后通過污水管道向西經污水總排放口,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鍋爐排污水:鍋爐排污水經管道進入排污降溫池內,經沉淀后排入取水渠,經后續凈化處理后用于鍋爐。
取水泵房反沖水:取水泵房反沖水出口均設置有明溝,排入廠區東南角的沉淀水池,經沉淀后排入取水渠,經后續凈化處理后用于鍋爐。
輸煤系統沖洗水:納入沉淀收集池內,沉淀后排水納入雨水管道,經沉淀后排入取水渠,經后續凈化處理后用于鍋爐。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和廚房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通過污水管道向西經污水總排放口,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冷卻水:少部分冷卻塔清下水進入雨水管網排放。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壓縮機、空壓機、風機、泵等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企業通過對噪聲高的設備,如風機等,采用隔聲、消聲等措施減輕高噪設備噪聲對環境的影響;同時通過在生產車間四周加強綠化、多種植高大樹木來降低噪聲。
(4)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包括飛灰、煤渣、河水凈化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建設單位與浙江天和建設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灰渣綜合處理協議,項目產生單位灰渣全部由該公司回收用于水泥制品生產。生活垃圾、河水凈化裝置污泥及沉淀池污泥等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三、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
1、廢氣監測結論
(1)本項目4#和5#鍋爐煙氣處理設施出口煙塵、SO2和NOx的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的第3時段標準的限值。煙囪林格曼黑度<1級。
(2)原有1#和2#鍋爐煙氣處理設施出口煙塵和SO2的排放濃度監測結果均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01)中二類區Ⅱ時段標準限值要求。
(3)
1號輸煤廊道破碎機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4)廠界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氟化物監測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監測結論
(1)企業廢水總排放口石油類、動植物油、氟化物、硫化物濃度及pH值范圍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總磷濃度均符合雷甸鎮污水廠相應的納管標準要求。
(2)企業沉淀池出口中的水質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類、動植物油濃度和pH值范圍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一級標準要求。
3、噪聲監測結論
該公司南、北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東、西廠界執行4a類標準,監測結果表明,該公司廠界晝間噪聲為45.2~61.0dB(A),均達標。夜間聲級為42.1~57.6dB(A),除1#(09省道東側)受交通噪聲影響超標2.1~2.6dB(A)外,其他測點均達標。因周圍環境敏感點距離較遠,故對環境影響不大。
解放村民居點晝間及夜間噪聲測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相應的2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監測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鍋爐灰渣、飛灰、河水凈化污泥和生活垃圾,其處置措施均符合國家相關固廢處置規定。
5、總量控制結論
本項目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為煙塵8.73t/a、二氧化硫109.82t/a、氮氧化物219.32t/a。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總量均符合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環評批復意見要求的總量控制要求,也符合按實際建設情況折算的總量指標要求。
本項目外排廢水量9.49萬t/a;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環境量0.47t/a,符合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環評批復意見要求的總量控制要求。
根據浙江省環境保護廳環保檢查的要求,現將項目情況予以公示,您(單位)如對該建設工程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14月3日12日至2014年3月19日期間反饋給我們,驗收檢測報告公示版網上查閱WWW.dqzntd.com。
聯系電話:0571-88086060(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0572-
8070107 (德清縣環保局)
2014年3月11日